人人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之-重拳出击 严惩酒后驾车

      近日,公安部对外公布了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将于明年的4月1日起施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对于此项规定的出台,有人提出异议:以前,酒后驾驶只扣6分,现在喝口酒就扣12分,处罚太严厉了;也有人拍手称快,认为扣12分是理所应当的,该扣罚12分;还有的人认为扣12分,这样的处罚太轻,应该更严厉一些。对于这些争议,似乎都有道理。但是对于交通安全,对于人民的生命财产来说,新规定扣发酒后驾驶机动车12分,是理所应当的,而且必要时可以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用高压政策逼迫大家养成良好的“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习惯,这样才能真正遏制酒后驾车。

 

      公安部在8家网站开展交通行为调查,人民网推出的“你认为身边有哪些不文明交通行为”调查结果显示,在所有的危险交通行为选项中,得票最高的就是“酒后驾车”。

 

      每一个曾经经历过酒后驾车的人在行为上已经有了造成交通事故的可能,成为潜在的马路杀手。前不久,在驾照考取培训课上,一个酒后驾车带来的交通事故案件令我触目惊心,记忆犹新:6月30日,南京岔路口地区曾发生惨烈车祸,肇事司机先将一名孕妇撞飞,孕妇腹部开裂,婴儿滑落到地上,此次事故连撞9人,5人死亡。在发生了这一连串的事故后,肇事车还没有停下来,依然继续向北逃窜,后证实肇事嫌疑人是醉酒驾驶。酒后驾车带来的危害后果令人不寒而栗。

 

      不只中国,世界其他国家无不对酒后驾车科以重典。在美国,酗酒驾车被定性为犯罪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事故均会被羁押后交刑事法庭处理。一旦发现司机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6%,当即吊销驾照,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影响其贷款、就业和升迁;还要将当事司机送到医疗部门,专门看护那些住院的交通事故受害者,一边服务一边接受教育;如果酒后驾车酿成撞人事故则被定性为二级谋杀,不但身陷牢狱之灾,而且要面临受害者提起的巨额赔偿诉讼,可能倾家荡产。高额的罚金几乎是每个国家通行的标准,但更多的却是漫长的监禁。一旦造成死亡,在加拿大会面临14年监禁,日本为最高20年。除了酒后司机的责任之外,在日本等一些国家,乘客也会被“连坐”追究其刑事或者其他责任。

 

      的确,酒后驾车的恶性程度,怎么形容都不为过。关起门来吸毒只是害本人,贩毒是卖给自愿吸毒的人,酒后驾车不仅威胁自身安全,而且威胁着无辜路人的生命,完全可以视为威胁公共安全。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也是极其巨大的,遏制酒后驾车势在必行。

 

      因此,这次出台新的规定,将酒后驾车由6分提升到12分,这是很必要的,也是很及时的。对于酒后驾车,我们决不能心慈手软,就应该重拳出击,这样才能真正把酒后驾车治理好。

 

      春节将至,又到了亲朋好友聚会的高峰期。每年这个时候,交管部门都会对酒后驾车行为进行严查,加之“新规”的出台,查处惩罚力度进一步加大。但仅靠司机自觉,仅靠公安机关对酒后驾车现象进行处罚来约束是远远不够的,处罚酒后驾车者只是一种手段,作为司机应当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危害性,自觉提高自我约束能力,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亲人和家庭的幸福,从根本上杜绝酒后驾车这一严重违法行为。

 

      正所谓“酒后驾车危害多,惩罚力度更严格;人人遵规又守法,社会和谐家欢乐!”

| 发布时间:2009.12.25    来源:    查看次数: